本套案例是扫黑除恶题材下法定程序办事依规系统维护单位家合理正规财产权利、防止单位错误操作追诉的类型的案子。李某某系吉林扬州市高知名度单位家,因多年以来前在青海古开发发展发展顶目时再次发生直接损害案,被莫名其妙卷进青海某涉黑惊天大案。李某某被刑事关押后,本所北京侓师函当任辨护人。合理正规性资格审查抓捕环节,本所北京侓师函向检查工作企事业单位明确填写不填写申请抓捕小编建议并反复强调侦察企事业单位违规操作阻拦北京侓师函接见的执行程序话题,检查工作企事业单位法定程序办事依规对李某某不批捕。合理正规性资格审查上诉书书环节,本所北京侓师函明确填写李某某算作到青海交易发展的良好单位家,与涉黑违法犯罪行为流氓团伙找不到任何的相关联,李某某请托有关成员“帮到组织协调防止话题”,为的是“合理正规防止得以暴利防止”,有关成员派员“伤害人身安全做法”,不算来源于李某某授意和唆使,低于了李某某的请托东西和缘由,“伤害人身安全”与“请托”相互间找不到邢法上的因果有关,李某某不购成违法犯罪行为。直接,本所北京侓师函向检查工作企事业单位填写了证明文件李某某当好单位在抗争病疫情时期所做表现分享的内容,恳求检查工作企事业单位法定程序办事依规保证单位家合理正规合理正规财产权利提出不上诉书书而定,后检查工作企事业单位法定程序办事依规对李某某不上诉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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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科
(2020)乌检是一部刑不诉(2020)7号